核電在一般安全情況下,無疑是非常一項清潔的能源項目,我國在新能源發展過程中,雖然受日本核電事故影響,下調了核電發展項目,但是發展還在持續推進當中。
核能是當前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一環,雖然前有日本福島核事故的不利影響,但在一般安全運行的環境下,發展前景還是維持較為良好的態勢。我國在早核事故之前就是制定了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但是核事故之后,暫停了新項目的審批工作,并且已批項目也開始重審,直到一年后才重啟審批工作。其中,但是對總核電裝機規劃還是作出了下調工作,暫時放緩核電發展計劃。
不過,雖然我國的核電發展還保持較高的速度,但是在技術裝備的研發及生產上并不能完全滿足國產需要,即使是技術較為成熟的二代核電站,都沒完成全面國產化,更不談現如今正在建設中的三代核電站。
目前,我國缺少研究核電方面的科研人員,技術基礎還相對薄弱。
基于以上原因,4月28日,國家能源局啟動的18項重大戰略問題調研的第五項就是要開展核電發展重大舉措研究;國家能源局5月8日公布的《關于建立服務能源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機制的通知》第三部分第四條明確提及,由國家能源局核電司牽頭成立服務核電企業科學發展協調工作小組并負責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從上述工作安排可以看出,國家將加大核電領域的研究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