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優惠政策依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經過近4年的討論,終于出爐。此前受資本市場熱捧的煤化工遭遇“冷落”。
9月10日,記者獲悉,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目錄》最終版本,并計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在西部大開發范圍內的12個省區市,光伏和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成為鼓勵產業中的重點。
記者注意到,太陽能發電系統建設及運營、風力發電場建設及運營成為《目錄》鼓勵產業中的重點,城市軌道和地鐵車輛修理組裝產業亦在當中。而12個西部省區市的新增鼓勵類產業中均涉及能源裝備相關產業,其中有9個地區涉及太陽能、風能和核能設備。
此外,工業余熱、余壓、壓差、發生氣綜合利用技術開發及應用在重慶、云南、廣西、青海等多地鼓勵類產業目錄中入列。
不過,在今年4月發布的《目錄》征求意見稿中,新疆、內蒙古、甘肅、青海、貴州和云南都列入了煤制烯烴、煤制甲醇等煤化工項目,但公布的終稿中都被取消,這意味著這些地區的煤化工項目將不能享受所得稅和審批等方面的政策紅利。
“煤化工項目盲目的重復建設浪費了大量社會資本。”化工專家、陜西省決策咨詢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郭衛東表示,近幾年西部地區煤化工產能過剩、產品結構趨同等問題凸顯,《目錄》釋放了產業調整信號。郭衛東同時指出,西部地區煤化工發展空間和前景依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