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發布立案公告,決定對適用于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啟動期滿復審調查。中國商務部作出回應表示,歐盟此舉既損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歐盟自身利益,希望歐方盡快終止光伏雙反措施。
雙反措施2013年12月生效,在12月7日到期。歐盟委員會最近發布公告說,基于歐洲光伏制造商協會的調查請求,決定對適用于中國光伏產品的雙反措施啟動日落復審調查。所謂“日落復審”,就是在征收產品反傾銷稅5年期滿進行的行政復審,又叫期滿復審。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負責人稱,2012年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經雙方磋商,最終達成了價格承諾協議,妥善處理了光伏貿易爭端。歐盟繼續延長措施,既損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歐盟自身利益,希望歐方認真考慮歐盟整體利益,從維護中歐經貿合作大局出發,盡快終止光伏雙反措施。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屠新泉認為,目前,歐盟太陽能的利用及光伏市場發生了重大結構性變化,三年間歐盟市場已萎縮7成,此時啟動日落復審調查,對中國光伏企業的發展影響會小于兩年前。歐盟也是環保主義最主要的倡導者之一,實際上這種對光伏的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和歐盟的環保主義是沖突的,從歐盟角度應該也從應對氣候變化的大局出發,不要再采取這種貿易保護的措施,損人也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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