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的快速發展與廣泛應用給歐洲各國帶來了不同程度的公共安全威脅。各國在加強法律監管體系建設的同時,近日,歐洲航空安全局也提出了提案來規范歐洲大陸小型無人機或無人駕駛飛機(UAV)的操作。
無人機的廣泛使用雖然推動了無人機產業的發展,但是也助推了“黑飛”事件的日趨嚴峻。歐洲各國都不同程度被無人機對于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所困擾,英、法、德三個主要大國尤為典型。
日前,負責航空安全的英國空中相遇委員會呼吁加強對無人機的管理,以避免可能危及航空安全的事故發生。
據統計,去年英國發生了59宗無人機差點和其他飛行器相撞的事故,遠遠超過了2014年的6宗。去年八月,英國威廉王子經常駕駛的空中救護車EC145直升機,飛行在距離倫敦北部鬧市區上空約1900英尺時險與無人機發生近距離相撞,幸虧威廉王子當時并沒有乘坐該架直升機。
法國方面,相關數據顯示,2014年法國市場休閑娛樂用無人機產品總銷量約為10萬架,而2015年同類產品的總銷量已達28.6萬架。與此同時,市場對專業無人機操作員需求的增長還創造了大量新的就業機會。然而,民用無人機數量的增加及使用的普及也給法國社會帶來麻煩,甚至是潛在的安全威脅。
為維護境內空域其他飛行器的運行安全及民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法國在2012年4月首次頒布針對無人機管理的法令,隨后又分別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和補充,以嚴格規范無人機的使用。
而德國在2017年初擬定了一份新的關于飛行器的法律草案,以加強對無人機等小型飛行器的管理。新法有以下幾個核心內容:首先是牌照制,任何重量超過250克的飛行器必須在醒目位置上寫有其所有人的姓名以及住址;其次是駕照制,操作者必須持有有效無人機駕照,也就是必須具備飛行理論知識和實際操控能力;第三是飛行許可制,必須要到當地相關管理部門申請并獲得許可才允許無人機在戶外飛行;第四是敏感區域禁飛制,如一些重要的軍警設施、工業區、人群密集區、車站、機場附近等,禁止無人機特別是帶攝像功能的無人機飛行;最后是限制飛行高度不得超過100米。
歐洲各國面臨的嚴峻形勢迫使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不得不從整個歐洲航空安全的層面來考慮應對無人機監管問題。近日,EASA已提出提案以規范歐洲大陸小型無人機或無人駕駛飛機(UAV)的操作。
EASA擔心在飛機飛行的關鍵時刻,如果這些無人機將駕駛艙窗撞破或是被吸入飛機發動機,即使是小型無人機也可能導致事故。
EASA表示其提案將為無人機的安全操作提供一個框架,同時也將使年輕的無人機產業得以創新和繼續增長。
其提議中對無人駕駛飛機的技術和操作要求進行了規定,包括遠程識別飛行器的方式,通過地理圍欄技術確保無人機遠離機場周邊的敏感區域,將在無人機的導航系統中的嵌入軟件禁止其在禁區內飛行。
提案中還強調了無人機飛行員的資格,提出所有的無人機操作人員必須進行注冊,除非所駕駛的無人機重量低于250克。并且,提案中建議所有符合技術要求的無人機要帶有CE(歐洲合格評定)標志,還將對飛人機進行分類,從C0至C4分為五類。
每架新購買的無人機還將附有一份傳單宣傳好的操作行為。根據無人機的分類,無人機操作人員將知道其可以在哪些區域飛行和需要什么級別的能力進行操作。對于帶來更高風險的操作,一項操作風險評估將確定操作人員在操作前需要遵守哪些要求。
EASA的提案給予其成員國高度的靈活性。各成員國將能規定在其領土范圍內是否禁止或限制無人機操作,亦或使進行更低水平的監管。
EASA將在8月12日以前接受有關各方針對其擬議的規則提出的評論,并綜合這些反饋在2017年底向歐洲委員會提交最終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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