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核電廠10月23日再度發生一起核電站運行事件,這也是該廠五個月內發生的第三次核事件。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港核投)11月15日披露稱,10月23日,大亞灣核電站一號機組例行大修期間,檢查人員在進行既定檢測程序時,發現余熱排出系統的一段管道出現“瑕疵”。事件被評定為“一級核電站運行事件”,不會影響整個系統的正常運作。
而據香港《大公報》報道,所謂的“瑕疵”,實際上是大亞灣核電站一號機組余熱排出系統的一段管道出現兩條各長一吋半的微細裂縫,并有硼結晶滲出來,管道鋼頭前后泄漏兩毫希輻射。
對此,港核投董事總經理陳紹雄宣稱,“由于有關管道及余熱排出系統均安裝在全密封的安全殼廠房內,而廠房是由900毫米厚的預應力鋼筋混凝土建成,并在內包裹6毫米厚的鋼襯里層,因此事件不會對電站的安全運作及附近地區構成任何安全、健康及環境影響。”
而針對為何遲至11月15日才披露事件情況、是否有意隱瞞,陳紹雄表示,發現事件后,按國際原子能機構指引處理,事發后四天把事件評定為“一級核電站運行事件”,不會對核安全造成影響,因而毋須即時通報。
不過,按照國際原子能機構規定,上述分級只是在核事故發生后不久,對事故進行的臨時評級。真正的判定情況還需要在事后予以確認。在進一步調查或獲得更多資料后,有關核事故可能需要重新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