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電價補貼當成救命稻草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產業可能又將遭到一盆當頭淋下的冷水,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的資金缺口不斷擴大,再加上行政流程繁復,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延遲發放的時間越來越長。
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主要來源,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有望從8厘/千瓦時上調到1分6厘/千瓦時,這意味著每年至少可實際征收400億元左右的資金。目前該方案已上報,如果順利最快可能在7月前后出臺。
根據《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資金來源包括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以及向普通用電企業和家庭電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兩部分。其中,電價附加收入占到絕大份額,也是目前對可再生能源上網發電進行補貼的唯一資金來源。電價附加從2006年開始征收,最初是2厘/千瓦時,2009年11月提高至4厘/千瓦時,2011年12月提高到8厘/千瓦時并一直延續至今。
但這筆資金從2009年開始就一直入不敷出,已征收資金和實際補貼需求缺口越來越大。據不完全統計,2009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缺口為13億元,2010年缺口20億元,到2011年缺口已達100多億元,2012年更是增至200億元左右。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相關規定,當年的電價附加收入補貼給當年發電上網的新能源企業。然而,推遲一年能拿到補貼已算“及時”,這使得企業資金緊張并形成大量“三角債”。
業內專家認為,在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模的同時,還應完善可再生能源補貼機制,將補貼和產業規模直接掛鉤,進一步優化財政補貼發放流程,確保及時足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