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在進行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進程,但“垃圾圍城”之痛也隨之到來。日前住建部的一項調查數據表明,目前全國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圍,全國城市垃圾堆累計侵占土地75萬畝。在此背景之下,通過垃圾發電破解“垃圾圍城”之困被寄予厚望。
盡管城市垃圾步步緊逼,環境壓力日益加大,各級政府給予垃圾發電政策支持,但垃圾發電的發展步伐依然不盡人意。一方面是政府、企業大力推動,另一方面卻是社會公眾普遍不理解。造成如此局面,一是社會公眾對于垃圾發電并不理解,二是我國的垃圾分類工作不到位,垃圾質量難以滿足垃圾發電需要,一些國外先進垃圾發電設備存在“水土不服”的問題。
政府、企業大力推進垃圾發電主要源于日益嚴峻的環境壓力,同時經濟利益也是重要的驅動力。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先后頒布的《關于完善垃圾焚燒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和《“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中明確指出,我國垃圾焚燒發電執行全國統一發電標桿電價0.65元/千瓦時。這對于從事垃圾發電的企業顯然很有誘惑力,而面對“垃圾圍城”困擾,企業與政府一拍即合也就順理成章。
但在企業與政府各取所需的同時,公眾的訴求卻沒有得到滿足。由于對垃圾發電的宣傳并不到位,大多數公眾對于垃圾發電一知半解。這導致垃圾發電產生的二惡英是垃圾堆放的幾何倍數觀點在社會上很有市場。另外,因為社會逐步發展,鄰避現象開始頻繁出現,公眾對于政府將不受歡迎的項目規劃在小區附近十分反感。大環境的改善并不會給附近居民帶來直觀的感受,相反會存在對污染的擔憂,同時垃圾發電經濟鏈條中并不重視當地居民的相應利益。因此,公眾對于垃圾發電普遍存在反對態度,而這對于垃圾發電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
對此,我國的垃圾發電產業若要良性發展,還需多方攜手。首先,地方政府和企業要建立起公開透明的信息制度,加大對公眾的宣傳力度。其次,要積極引入第三方監測機構,垃圾發電廠主要數據要經由獨立的監測機構定期向社會公布。再次,應該將居民納入到垃圾發電的經濟利益鏈條之中,在垃圾回收、分類、運輸的過程中滿足居民經濟訴求。同時,在垃圾質量方面,我國應完善并嚴格實施城市垃圾分類制度,杜絕類似居民將垃圾分類之后,垃圾車又將其混為一團的惡劣情況。對于我國垃圾特點,應該加快本土垃圾發電技術進步,科研機構、電廠運營方和設備廠商通力合作,逐步完善適合我國的垃圾處理和發電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