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人士分析,與此前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相比,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補貼額度從5萬元下降到了3.5萬元。這意味著,對不同新能源車技術路線支持的力度出現分化,而純電動仍然是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最重要方向。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新能源補貼新政中區域性特征將更為明顯。《通知》提出“繼續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細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的區域,選擇積極性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
相對于以往“十城千輛”補貼的25個示范城市,本次政策對示范城市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同時,申請補貼的城市或區域需滿足一定的限制條件:如“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2013-2015年累計推廣量不低于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于5000輛”、“地方政府對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公交車運營、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已出臺具體明確的政策措施”等。
中銀國際證券分析師認為,國內愿意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且能滿足申請條件的城市或區域數量相對較為有限,且主要集中于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以及部分中部城市(群)。因此本輪補貼將呈現出顯著的區域性特征。
對此,汽車行業人士張志勇表示,“新能源汽車示范試點機制應該打破”,因為示范試點其實是限制了新能源汽車市場在全國市場范圍內的推廣。新能源汽車市場示范是一種行政選擇的結果,但是新能源汽車市場的購買與銷售應該是市場選擇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