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廣東省長朱小丹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會上審議并原則通過《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該《辦法》對碳排放管理的適用范圍及主管部門責任、碳排放信息報告與核查機制、配額分配與交易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相關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要求我省碳排放管理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通過政府向企業分配可交易的碳排放配額,明確企業碳排放權益和控制碳排放責任,企業通過市場化機制自主選擇履行控制碳排放責任方式,從而以低成本實現節能減碳總體目標。
此前,據省發改委資環處處長賴茂華介紹,在試點初期(2013年),首批選擇電力、水泥、石化、鋼鐵四個行業的202家控排企業納入碳排放權配額管理范圍,近期還考慮將公共建筑、交通運輸領域企業(單位)納入碳排放權管理。工業行業控排企業納入標準為年排放二氧化碳1萬噸及以上的企業;試點初期,電力、水泥、石化、鋼鐵四個行業的納入標準暫為年排放二氧化碳2萬噸。
“交通、建筑領域的納入標準,還要由有關部門研究確定。”省發改委副主任魯修祿表示,把交通領域全部納入管理不大可能,只能分步來,先抓重點、排放量大的。
控排企業每年上年度的剩余配額可以儲存到下年度使用。此外,控排企業除上繳配額抵消本企業實際碳排放外,還可使用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比例不得超過上年度實際碳排放量的10%,且其中70%以上應當是本省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產生。森林碳匯可以最大10%抵扣碳排放量。
如果控排企業排放二氧化碳超過了配額,又不到市場上購買配額進行抵消,會否受到懲罰?魯修祿透露,將會有相關法規對此進行明確。此外,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近期不會考慮個人投資。這意味著,個人“炒碳”業務在廣東碳排放權交易上未能實現。
“對比北京、天津等地,廣東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具有多項特色。”魯修祿透露,在配額分配上,實行了“免費 有償”的方式。大部分配額實行免費發放,據了解,本月10日,已向控排企業發放2013年度免費配額。而2013年、2014年有償配額僅為3%。有償配額的發放采用競買的方式,組織多次競買,并根據研究設定競買底價。
16日,廣碳所已組織了首次有償配額競價發放。據悉,28家控排企業和新建項目單位競價成功,競買總量為300萬噸。本次發放的競買底價為每噸60元人民幣,最高申報價格為81元人民幣,最低申報價為60元人民幣,平均報價為60.71元人民幣,最終競買統一價為60元人民幣,總成交金額為1.8億元人民幣。
新建項目也納入監管是另一個特色。魯修祿表示,新建項目上報審核備案材料時,要進行碳排放評估,并購買一定比例的有償配額。
原文轉自:http://www.tangongye.com/CarbonAsset/NewShow.aspx?id=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