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的通知》(國能新能〔2014〕512號),在已公布第一批18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的基礎上,增加了嘉興光伏高新區等12個園區,共30個國家首批基礎設施等領域鼓勵社會投資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其中,浙江省共有10個園區列入名單,占全國的1/3。
積極引導社會投資,特別民間資本投資進入能源等重點領域建設一直是國家和浙江省積極倡導和支持的方向。為加大浙江省民間資本投資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項目建設,經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積極溝通銜接,國家能源局分別將浙江省紹興濱海產業集聚區、杭州桐廬經濟開發區、寧波杭州灣新區、嘉興光伏高新區、杭州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吳興工業園區、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海鹽經濟開發區、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海寧經濟開發區等10個園區納入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并鼓勵各示范區創新發展模式、投融資模式、電力交易模式和專業化模式等創新。
浙江省10個國家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項目,基本均由省內優質光伏企業投資,規劃建設總規模125萬千瓦,總投資約100億元。通過該批示范區項目建設,不僅可激活民間資本,擴大地方有效投資,還可加快光伏發電應用,創新建設管理模式,促進全省光伏產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