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監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日前印發《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深入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大檢查,嚴厲打擊煤礦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進一步深化煤礦行業專項整治,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方案明確,我國將重點整治十項煤礦行業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分別為:證照到期不申請延續而從事生產的;手續不全開工建設,不按設計要求生產建設的;違抗停產停建指令擅自或變相恢復生產建設的;超層越界開采或違法違規開采保安煤柱的;圖紙造假,圖實不符,打假密閉違法生產的;安全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瓦斯監測數據不實甚至造假,瓦斯超限不停電、不撤人、不分析查明原因、不進行責任追究的;隱蔽致災因素不清盲目組織生產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嚴格落實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施工隊伍無資質或跨資質施工,以包代管、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地方政府認為應當嚴厲打擊的其他違法違規生產建設行為。
根據方案要求,各有關部門將采取暗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看”檢查、交叉檢查,通過聯合執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單”、事故提級調查、媒體曝光、警示教育等多種方式發現非法違法行為和重大隱患。
此外,對長期停產停建,無技術、無人才、無資金、無能力整改隱患的,特別是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小煤礦,要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退出。要充分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和安全標準等手段引導推動資源枯竭以及復工復產無期、扭虧無望的煤礦關閉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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