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合作模式,據知情人士透露,寧德時代與福特汽車正在考慮一種新的所有權結構。在該結構下,福特將擁有工廠100%的股權,包括建筑和基礎設施,而寧德時代將擁有工廠的運營權和技術所有權。
上述合作模式,將使得電池工廠能夠充分利用美國聯邦政府《通貨膨脹削減法案》(IRA)的稅收優惠,同時也不需要寧德時代的直接財務投資。
早在去年7月份,兩家公司就曾簽署過一項戰略協議,從2023年起,寧德時代將陸續為福特生產的Mustang Mach-E以及F-150 Lightning等車型供應磷酸鐵鋰電池包。
這也是福特首次將磷酸鐵鋰電池使用到其產品組合中,在未來10年內,福特都將從寧德時代獲得穩定的電池供應。
對此,也有業內人士表示“中國企業如果不在美國進行生產,不在美國組裝,其產品幾乎就賣不到美國去。對寧德時代來說,此次傳聞的合作方式更趨于技術授權,這也意味著寧德時代的資金成本將大幅減少,同時由于與福特“綁定”,其盈利能力更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