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環保廳七日宣布,自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陜西省正式實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實施方案(試行)》。由于水質污染嚴重,地處渭河干流流域內的西安、寶雞、咸陽、渭南四市將根據考核斷面出境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月平均濃度,確定是否需要向該省財政繳納污染補償資金。
渭河是黃河的最大支流,被稱為陜西的“母親河”,渭河在陜西境內流域面積六點七一萬平方公里,占渭河流域總面積的一半。“涇渭分明”這句中國有名的成語,描繪的是渭河和涇河交界處渭河清、涇河濁,兩者互不相融的奇景。但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如今渭河已是濁浪滾滾,水質污染嚴重、生態環境脆弱。
據陜西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李孝廉介紹,《渭河流域水污染補償實施方案》適用于西安、寶雞、咸陽、渭南四市地表水生態環境污染補償。暫定的考核標準是渭河水體的化學需氧量,在適當情況下,會增加氨氮等因子。
該省環保廳將依據各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的月平均值,再經環境監測部門手工監測數據進行合理校核后確定污染物濃度,按月對各市進行考核。當考核斷面出境水體中的化學需氧量月平均濃度高于污染物濃度控制指標時,就要向各設區市收取污染補償資金,標準暫定為化學需氧量每升超標一毫克繳納十萬元人民幣。
據悉,陜西省財政廳將設立專項用于污染補償資金收繳管理的資金賬戶,污染補償資金的六成用于各設區市的污染物治理補償,包括渭河流域綜合治理的減排工程、民眾飲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補償項目等。剩余四成用于獎勵工作力度大、水質改善明顯的設區市。補償范圍主要包括區域內污染企業關閉、生態修復、水污染防治、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行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