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電梯安全事故”追蹤
昨日下午,在經過一整天調查分析后,對電梯事故的調查有了結論。樂山市質監部門認為,該事故為一起人為責任事故,電梯維保方和使用方均有責任。目前,質監部門正在擬文,要求樂山市所有電梯維保單位,對各自維保的電梯進行安全大檢查。
樂山市急救中心骨科病房里,傷者楊玉春依然昏迷不醒,但他的傷情已經趨于穩定。除協調救治傷者外,商城在事發后停運了出事電梯,并在各樓層電梯廳門外,貼上了“電梯故障暫停使用”的提示。其中,受損的6樓電梯廳門前,商城用木板進行了隔離,并貼上了封條。
經過一整天調查分析后,對電梯事故的調查也有了結論。“電梯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都存在較大問題。”據樂山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詹育生介紹,6樓電梯廳門聯鎖裝置被拆除,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經過調查發現,大約1個多月前,2樓電梯廳門聯鎖裝置損壞,負責電梯維保的樂山力和電氣工程公司,將6樓電梯廳門聯鎖裝置拆下,安裝在了2樓廳門。“電梯上的廳門聯鎖裝置,就好比汽車上的剎車。”詹育生說,力和公司此舉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
調查同時查明,出事電梯為貨運電梯,作為電梯使用方,天朗電器商城未對傷者盡到告知義務。此外,根據相關規定,貨運電梯必須配備一名電梯操作員。雖然商城配備了操作員,但由于其同時身兼倉庫保管員之職,于去年因倉庫搬遷去了市郊的棉竹鎮上班,致使電梯操作員一職形同虛設。“由此可見,這是一起明顯的人為責任事故。”詹育生說,雙方的責任劃分,還需要進一步調查研究,并將對責任方進行處罰。
除作出調查結論外,樂山市質監部門同時開始擬文,要求全市的10余家電梯維保單位,對各自負責的電梯進行一次拉網式安全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