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工信部獲悉,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已印發,規劃到2015年,穩定發展再生橡膠產品年產量達到300萬噸,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并實現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
出臺輪胎翻新準入條件
這份刊載在工信部官網的意見指出,要提高輪胎翻新率,發展全鋼無內胎、載重子午胎及工程巨型輪胎翻新。同時要加強再生橡膠產業節能減排,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再生橡膠”企業和再生橡膠動態脫硫罐化學脫硫生產工藝,又稱要嚴禁利用廢輪胎“土法煉油”。
意見也表示,將制定、完善翻新輪胎國家標準和橡膠粉下游產品行業標準,積極推進翻新輪胎“3C”認證工作,出臺輪胎翻新、廢輪胎加工利用企業市場準入條件及企業名錄公告制度。
再生橡膠年產量300萬噸
按照規劃,到2015年,國內舊輪胎翻新水平有較大提高。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輪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廢輪胎資源加工環保達標率達到80%。再生橡膠產品年產量達到300萬噸;橡膠粉年產量達到100萬噸。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