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節能服務公司為客戶提供能源診斷、節能量監測、節能量跟蹤等服務,降低用戶的能耗,并從中獲利。
合同能源管理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耗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企業則可以從中獲利。不少企業看中了其中的潛在商機,紛紛投身其中。
《2011中國節能服務產業年度報告》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全國從事節能服務業務的公司數量將近3900家,其中備案的節能服務企業1719家,實施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1472家,比上年增加了88.23%。行業從業人數也有大幅度增加,從原來的17.5萬人增加到37.8萬人,增加116%。
盡管節能市場“蛋糕”很大,但是,不少企業進入之后發現,這個市場遠不像自己所想得那樣一帆風順。有關專家指出,合同能源管理之所以成為國外節能的主流模式,勝在“共贏”。用能方可以“零投入”完成節能改造,節能服務公司有錢賺,政府達到了節能減排的目的。但是在操作過程中發現,國內的業主前期不愿意投入過多的資金,節能服務公司需要提前墊付資金。這個投資收益不能馬上收回,往往需要5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設備投入大、回收周期長,無形中提高了企業的潛在風險,讓參與其中的節能服務公司經營者苦不堪言。
貸款難、融資不暢是目前能源管理公司遇到的最棘手問題之一。國內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公司經營時間短,大多數公司尚處于發展初期,存在注冊資本較小、財務制度不規范等問題,在銀行貸款審核過程中信用評級較低。銀行無法對項目的質量、項目節能的效益等做出準確的判斷。這使得很多節能企業很難得到銀行的信貸支持。
有專家分析說,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是個特殊項目,沒有抵押物或抵押物很少。銀行出于風險控制考慮,常常會拒絕放貸,讓節能服務公司不敢簽下大項目。沒有大項目,企業就沒有高利潤,于是,節能服務公司就陷進了一個“惡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