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信委透露,對于進入新能源小客車《目錄》的車型和企業(yè)將有一系列的退出機制。據了解,機制是指在出現非人為事故、產量下降等情況下,車型將被強制退出《目錄》。
據悉,參與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的生產企業(yè)須符合相應規(guī)定條件,包括具備單班年產1萬輛以上的新能源小客車生產線及產品獨立研發(fā)、試驗驗證、生產一致性保障等能力;須在本市設有5家(含)以上授權合格的新能源小客車維修服務中心;銷售和維修服務中心須配備一定數量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具備一定數量的充電設施,以快速充電為主,并承諾對社會開放等。
“我們將對納入《目錄》的企業(yè)和產品進行評估,并建立企業(yè)和產品的退出機制。”北京市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示范應用的新能源小客車產品如發(fā)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取消其入《目錄》資格。
對于車型的退出機制主要是產品安全方面,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質量問題(爆炸、起火、漏電等)。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500輛以下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累計發(fā)生2起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或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500輛(含)以上有超過1%(含)產品發(fā)生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等情況,產品將退出。除此外,實際汽車產品與申報材料與目錄如果出現不符的情況,該車型也會退出本市新能源車目錄。
而對于車企,如果生產規(guī)模不理想,也會被退出。銷售或售后服務不規(guī)范、未履行相關承諾的車企也會被強制退出。
據悉,由工信部牽頭多部委聯合起草的《中國新能源汽車發(fā)展規(guī)劃》已經送交國務院審議,并可能于7月初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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