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TUV南德意志集團(以下簡稱TUVSUD)負責車輛產品認證服務的TUVSUDAutoServiceGmbH獲得澳大利亞基礎設施和區域發展部的能力認可,擴大了原有的澳大利亞ADR認證測試能力認可范圍。
進口車輛在澳大利亞聯邦層面涉及的規定有三個:一是《1989年機動車標準法案》(TheMotorVehicleStandardsAct1989),二是《1989年機動車標準管理規定》(TheMotorVehicleStandardsRegulation1989);三是《澳大利亞汽車設計規則》(AustralianDesignRules)。這三個法律法規與澳大利亞交通部發布的機動車通告共同構成澳洲機動車進口政策體系。
TUVSUD汽車工程師正在做測試
《1989年機動車標準法案》規定了自1989年以后進入澳洲市場的新、二手道路車輛(包括道路機動車和道路拖車)及其零部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1989年機動車標準管理規定》對法案的各章節做了更為具體的規定和解釋;《澳大利亞汽車設計規則》(以下簡稱ADR)是在這法案和規定下的具體國家標準,主要融合了歐美的機動車安全與排放標準。
根據1989年法案,1989年1月1日以后生產的機動車在澳洲注冊前,必須符合ADR的所有要求。新車必須貼有認證牌照(IdentificationPlate),也稱為符合性牌照,這個牌照向地方政府、車主及公眾表明,該車可以在澳洲公路上使用。車輛認證由澳大利亞基礎設施和區域發展部的車輛安全標準局(VehicleSafetyStandards)受理。
TUVSUD大中華區汽車服務部ADR認證區域經理、德國官方認可專家張劉俊先生認為:“在當前國內汽車市場競爭加劇和增速放緩的情況下,TUVSUD再次擴展澳大利亞ADR認證測試能力,可以為各汽車、摩托車及其零部件企業提供更為全面和便利的ADR認證服務,助各制造商迅速搶得新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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