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兩年前的我們,對于自己的觀點并沒有多少自信。當時的光伏高歌猛進。我們的聲音也迅速淹沒在產能擴張的狂熱里。處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大時代,越來越感覺到,歷史是重復的,打破平衡的各種事件都很相似,不管是經濟周期,甚至是戰爭。因為慣性總是巨大的,認識到危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避免。比如,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日本,其實是深刻認識到資產負債表衰退的危險,但仍不可避免地發生樓市、股市的泡沫破滅,經歷了“失去的30年”。
光伏,經歷了2022年的蓄勢起飛、2023年的巔峰墜落和2024年的內卷式洗牌,在這個年終歲尾,忽然出現一絲絲好轉的跡象。我們姑且稱之為——光伏的三重利好。
第一個跡象,是行業自律的公信力與嚴肅性。
前兩天在成都,趕碳號采訪通威集團劉漢元主席,問了一個小學生式的問題,“您認為這一輪光伏周期何時才能觸底反彈,走出低谷?”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不好回答,就像問巴菲特明天大盤是漲還是跌。趕碳號有此一問,其實是希望經歷過大風大浪、看得更遠一點的商業領袖,能夠給光伏人一些信心,而已。
劉漢元表示:“在今年5月份出現行業性虧損時,有人也問到這個問題。我當時認為,最快在今年年底,最慢在明年年底,當時還沒有考慮到現在出現的行業限產限價因素。非市場化的限產,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現代市場調節的工具和手段之一。君不見,歐佩克干了好多年,那是美國在全球推行石油美元體系過程中形成的機制。它就是行業自律、共同限產穩價的一個機制,西方國家用了很多年。我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只要不極端。有條件的時候,盡量釋放市場的力量。如果適當地用(限產),中國這個行業有可能很快起來。但長遠來講,我們認為交給市場是最簡單的。”
在整整一年前,2023年11月17日的同一個活動現場,趕碳號也問過劉漢元相同的問題。當時,劉漢元這樣回答:“總體來看,未來的潛力、增長空間巨大的一個產業,即使過剩,幾乎都會在短時間,半年、一年或者稍微長一點的時間,重新取得新的平衡。所以,我們認為不用太多擔心。市場的事情交給市場,政府適當引導,就可以應對這次大家認為的所謂產能危機與過剩危機。”
過去一年來,光伏經歷慘烈的大洗牌與產能出清。特別是今年三季度以來,用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名譽理事長王勃華的話來說,就是體現在三個下降:“價格下降、產值下降、出口額下降”。
10月14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第一次組織光伏企業開展光伏組件價格招投標行業自律時,很多人是持有不同看法的。
過去短短一個多月中,行業協會又組織產業鏈各環節的主要企業接連開了幾次會。大家的共識越來越清晰,相關舉措越來越科學,“限價”也已深入人心。趕碳號對此一直高度關注,全程深入報道。就在昨天,11月20日,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發布《光伏主產業鏈產品成本分析(2024年11月)》。這篇文章信息量很大,劃一下重點:
“在光伏組件價格不斷下滑,招投標市場不斷出現超低價中標案例情況下,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于2024年10月18日發布了10月份的光伏組件成本消息供市場和政府監管部門參考(最低指導價,不只是給企業看的,也是給政府參考的。),并呼吁企業依法合規地參與市場競爭,不要進行低于成本的銷售與投標,避免低于成本投標帶來的產品和服務質量的下降,保證光伏項目的長期與穩定運行。
2024年11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會議不再只是由協會召集,而是光伏行業的主管部門工信部!)組織召開成本模型專家論證會,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國務院國資委規劃局、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推薦專家(光伏行業的最低指導價不是協會和企業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精心測算形成的。最重要的一點,是經過價格機制涉及到的最重要的幾個單位和部門的專家們論證過的),就協會提出成本模型測算的科學性、合理性和精準性聽取專家意見。
專家一致認為,成本模型對成本要素進行了綜合考量,結構完整,設計合理;數據的收集范圍具有廣泛代表性,體現了先進光伏產品的行業平均成本水平;成本數據的收集及上報,將對主管部門了解行業情況、加強行業管理提供重要工具;對于統一行業認知,抑制光伏產品低于成本價競爭具有重要意義。
為此,在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將定期收集、分析與整理光伏行業成本信息并對外發布,供全行業和政府監管部門參考。
現發布2024年11月上旬光伏主流產品(N型M10及G12R)各環節綜合成本數據。當前,在各環節不計折舊,硅料、硅片、電池片環節不含增值稅的情況下,最終組件含稅成本(含最低必要費用)為0.690元/W。“
如果說在過去一個月中,仍有一些企業低于最低指導價投標的話,那么接下來這樣的”違法行為“將會越來越少。趕碳號作為行業媒體中的小小一員,也愿意一起配合監督,跟蹤報道。
第二個跡象,是光伏產品出口退稅由13%調降至9%。
光伏組件不得低于0.69元/W招投標,這只是針對國內市場。那么,作為大頭的海外市場怎么辦?通過出口退稅機制的調節,在中長期讓光伏產品價格逐步回歸理性,這是重要的一招。當然,短期內是有陣痛的。
除了穩住海外光伏產品價格以外,出口退稅機制的調節還有一個重要的好處,那就是讓那些長年專靠出口退稅討生活、并不創造價值的企業,再無棲身之處。
第三個跡象,就是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和《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其中提到,引導地方依據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項目,鼓勵集約化、集群化發展。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這第三個利好,雖說不構成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條件,實際上效力巨大。趕碳號近期深入解讀。
以上三重利好,第一點是行業自律,第二點是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第三點是工信部直接發文,核心就圍繞穩價格,控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