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我國發布了一系列可再生能源電價相關的法律法規,歸納起來看,包括一個法律,兩個辦法以及若干個規范性和操作性文件。
一個法律指2005年發布,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2009年進一步修改的《可再生能源法》。兩個辦法指2006年發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以及2007年發布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若干個規范性和操作性文件包括2009年發布的規范風電上網電價的通知,2010年發布的規范生物質能發電上網電價的通知,其他一些具體的核定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價格的通知文件,對電價附加標準進行調整的三次調價文件(煤電價格聯動文件),以及每年一到兩次的電價附加補貼和調配交易方案等。
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的實施極大促進了全社會投資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推動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對增加能源供給,改善能源結構,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發揮了積極作用。
脫硫電價政策
針對電力行業燃煤機組安裝脫硫裝置導致成本提高的問題,我國2004年專門出臺了脫硫電價政策,在燃煤機組上網電價中予以每千瓦時1.5分錢的補償。脫硫電價政策的實施調動了發電企業安裝脫硫設施的積極性,有效減少了二氧化硫排放。
據了解,2010年,全國電力二氧化硫排放926萬噸,比上年下降2.3%。截至2010年底,全國已投運煙氣脫硫機組超過5.6億千瓦,約占全國煤電機組容量的86%;已投運煙氣脫硝機組容量約9000萬千瓦,約占煤電機組容量的14%;在建、規劃(含規劃電廠項目)的脫硝工程容量超過1億千瓦。
未來隨著我國燃煤機組安裝脫硫設備規模的進一步擴大,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減排的貢獻將更大。
差別電價政策
我國從2004年開始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將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高耗能行業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和鼓勵類企業試行了價格水平不一樣的差別電價政策。2006年,國家發改委又頒布了《關于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利用價格杠桿,鼓勵和支持環保、節能等先進生產技術,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引導高耗能產業合理布局,抑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差別電價政策的實施有效遏制了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對于促進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起到了積極作用。
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政策
2009年國家電監會等三部門下發了《關于節能發電調度試點經濟補償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于列入節能發電調度年度發電組合基礎方案但排序靠后、處于冷備用狀態而少發電量的發電機組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通過經濟補償的方式進一步推動節能發電調度的展開以及在全國的推廣,促進電力行業的節能減排。據測算,2010年江蘇、河南、四川通過開展節能發電調度,共節約標煤398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012萬噸,減排二氧化硫9.75萬噸。
階梯電價政策
“階梯電價”的全名為“階梯式累進電價”,是指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第一階梯電量較少,電價較低,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以此類推。隨著戶均用電量遞增,電價也逐級遞增。通過多用電多繳費的方式,一方面促進居民的節電意識,另一方面也體現社會公平的理念。目前,我國實施居民階梯電價試點的省份主要有浙江、四川、福建、湖北、貴州等。實施情況顯示,居民生活用電的過快增長有了較大改變,政策效果明顯。
在地方試點的基礎上,2010年10月9日,國家發改委正式公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就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方案將城鄉居民每月用電量按照滿足基本用電需求、正常合理用電需求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劃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電價原則上維持較低價格水平,第二檔電價逐步調整到彌補電力企業正常合理成本并獲得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檔電價則要適當體現資源稀缺狀況,補償環境損害成本。
發揮電價調節作用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
1電力行業在節能減排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電力行業是節能減排的重要領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一直保持快速穩定增長的態勢,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達到9.92%,增速全球第一。但經濟增長的同時,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也急劇增加,給環境帶來巨大影響。2010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為32.5億噸標準煤,其中煤炭消耗占了70.0%,非化石能源消耗只占了8.3%。由于煤炭消耗比重過大,我國污染物排放數量巨大。2010年我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238.1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為2185.1萬噸,都位居世界首位,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位居世界第一。
電力行業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產業,承擔著提供穩定可靠電力保障的任務。電力行業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煤炭,2010年電力行業發電生產耗用原煤量約16億噸,占全國煤炭消費總量的50.24%。2010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國的40%左右,氮氧化物排放也占據很大的比重。無論是能源消耗還是氣體污染物排放,電力行業都占據重要地位,是我國節能減排的重要領域。
(二)電力行業的節能減排作用重大
我們初步分析,電力行業在節能減排中可以發揮重要作用的領域主要有:
一是提高非化石能源發電比重,降低對化石能源的消耗。據2010年數據測算,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比重每提高1%,將節約電力行業煤炭消耗1319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654萬噸;二是提高發電能效,降低單位發電量煤耗。據2010年數據測算,發電煤耗每降低1克,將節約電力行業煤炭消耗341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946萬噸;三是降低輸配電線損。據2010年數據測算,輸配電線損率每降低0.1個百分點,將節約電力行業煤炭消耗133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69萬噸;四是提高需求側能源使用效率,減緩電力需求的過快增長。據2010年數據測算,用電量每降低1%,將節約電力行業煤炭消耗1332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689萬噸;五是通過技術手段直接減少氣體污染物的排放,主要是安裝設備脫硫、脫硝。目前電力行業新增煤電機組全部都裝有二氧化硫除掉設備,基本解決了二氧化硫排放問題。同時對于未安裝脫硫設備的老舊機組積極進行技術改造以安裝脫硫設備。2010年安裝脫硫設備的煤電機組已經達到86%,據統計測算,該比例每提高1個百分點,將減少二氧化硫排放66萬噸。另外為了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電力行業也積極在煤電機組安裝相應的脫硝設備。2010年安裝脫硝設備的煤電機組達到14%。未來將進一步加大比例,促進更多的煤電機組安裝脫硝設備。
此外,針對二氧化碳減排,電力行業也已經開始探索相應的技術措施,即燃煤機組碳捕捉及存儲技術。目前已經有華能上海石洞口第二電廠等少數示范項目運行,未來將進一步建設更多的示范項目,為減少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做更大貢獻。
2電力行業節能減排面臨的形勢
(一)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成績顯著
電力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一是高度重視非化石能源的發展,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電價和電網接入補貼等優惠政策,同時實施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收購政策;二是不斷加大小火電關停力度,積極推動大機組替代發電工作,提高電力行業發電能效;三是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嚴格控制高耗能企業的盲目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四是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發電權交易等方式,促進大機組通過競爭替代高煤耗的能源;五是積極促進科技進步,鼓勵企業采用最新的環保技術來實現節能減排。
通過上述各項措施,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成績顯著。一是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快速增加,由2005年的4538億千瓦時,增加到2010年的8135億千瓦時,增長了79.26%,年均增長12.38%,共節約煤炭消耗1.16億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3.22億噸;二是電力行業發電能效不斷提高,2010年發電煤耗相比2005年下降31克/千瓦時,共節約煤炭消耗9095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52億噸;三是輸配電線損不斷下降,2010年輸配電線損率相比2005年下降0.66個百分點,共節約煤炭消耗755萬噸標準煤,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091萬噸;四是二氧化硫排放下降明顯,2010年相比2005年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下降374萬噸,減排貢獻率達到102.75%。
(二)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形勢依然嚴峻
雖然電力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為國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從全國節能減排的情況來看,形勢依然嚴峻,責任依然重大。
一是我國經濟仍將快速增長,對電力行業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預計到2020年我國國內生產總值將比2010年增加120%以上,對電力的需求也將翻一番左右,全社會用電量將達到8萬億千瓦時的水平。巨大的電力需求導致電力行業為實現節能減排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承擔更大的壓力。
二是電力行業以煤為主的電源結構還將保持較長一段時期,節能減排任務艱巨。雖然電力行業大力促進可再生等非化石能源的發展,努力調整電源結構,但受資源限制,以及可再生能源發電本身隨機性、間歇性、不可調峰性等特征的影響,電力行業在未來相當長的時間里仍將保持以煤為主的電源結構。根據預測,2020年電力行業總裝機容量可能達到17.2億千瓦左右,其中火電裝機容量可能達到11.5億千瓦,占總裝機的比重為66.9%。雖然與目前的73.4%相比有所下降,但仍占相當大的比重。為了控制火電廠的污染物排放,電力行業的任務非常艱巨。
三是電力行業通過技術改進促進節能減排雖仍有一定空間,但潛力有限。2010年我國供電煤耗達到333克/千瓦時,已經進入世界先進水平,未來即使繼續關停小火電、新建大型高效機組,下降空間也不大,預計2020年可能達到326克/千瓦時的水平,10年下降程度不到10克/千瓦時。線損率改進也面臨同樣的問題,預計2020年達到6.0%的水平,下降程度0.5個百分點。隨著技術改進空間的不斷縮小,電力行業通過技術改進節能減排潛力下降,困難日益增加。
四是目前全社會節約用電意識還比較淡薄,存在一定浪費現象。我國國內生產總值不到美國的40%,但是用電量卻已經和美國大體持平,電力產出效率低下。小鋼鐵、小水泥等電力消耗強度較高的企業仍然存在,節約用電、提高用電效率的意識還很淡薄,機關、居民等許多領域還存在用電浪費現象。
3發揮電價調節作用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
(一)電價政策在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
1、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仍有不足,不利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大規模發展。一是太陽能發電尚未形成合理的價格機制,上網電價政策不夠透明,不利于光伏發電產業的規模化發展;二是現行每千瓦時1-3分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接網工程的補貼標準偏低,影響電網建設的積極性,同時也沒有考慮到大型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電能遠距離輸送、送受端電網擴建等因素;三是現行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較低,難以滿足未來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的需要;四是目前對于火電、水電等為風電提供各類輔助服務尚無相關考核和經濟補償政策,影響常規水電、火電企業提供輔助服務的積極性。
2、脫硫電價政策有待細化完善,脫硝電價機制仍未建立,不利于電力行業減少污染物排放。目前脫硫電價統一按1.5分/千瓦時執行,沒有考慮到燃煤硫分不同等對脫硫成本的影響,導致有些企業脫硫成本無法得到完全補償,影響了發電企業脫硫的積極性。氮氧化物減排是電力行業所面臨的另外一項任務。據環保部測算,到2020年需要新增脫硝容量10.66億千瓦,共需脫硝投資2328億元,年運行費用為800億元/年。這些成本顯然需要合理的電價機制進行補償。但由于脫硝電價政策未能明確,影響電力企業脫硝的積極性。
3、差別電價政策存在缺陷,不利于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一是差別電價政策針對不同的行業征收標準相同,但是在不同的行業效果存在差別,有些行業效果明顯,有些行業則效果較差,需要有不同行業的不同差別電價政策;二是高耗能行業技術類型不斷更新,落后技術的甄別往往較為遲緩;三是差別電價政策與地方政府經濟發展行為存在矛盾,工業基礎薄弱、電力供應較為充足的地區常常通過對高耗能企業實施優惠電價政策,抵消差別電價的效果。
4、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政策細則仍未出臺,不利于節能發電調度工作的推廣和開展。自從2008年節能發電調度在五個省份開展以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試點省份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具體實施辦法尚未出臺或不完善,不利于節能發電調度工作的開展和推行。
(二)完善電價政策,發揮電價調節作用,促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
1、完善上網電價和電價附加政策,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一是修改完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的辦法規定,按照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特點和各地資源狀況,分別制定上網電價和相應的定價辦法;二是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接網費用標準,對不同規模可再生能源基地,采用不同的標準;三是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可持續發展;四是盡快研究出臺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提高電價附加的使用效率;五是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輔助服務補償機制,對參與調峰的水電、火電機組給予適當補償;六是建立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逐年降低機制,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不斷降低成本和技術創新。
2、完善和出臺脫硫、脫硝電價政策,促進電力行業污染物減排。可考慮不同地區燃煤硫分對脫硫成本的影響,對目前的脫硫電價進行細化,對電廠的脫硫成本進行合理補償,促進電力行業減排二氧化硫的積極性。同時盡快研究制定脫硝電價政策,促進電力行業安裝脫硝設備,減排氮氧化物,并對發電企業脫硫脫硝設備運行狀態進行嚴格監管。
3、完善差別電價政策,遏制高耗能行業盲目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近幾年的事實證明,差別電價政策對于抑制高耗能行業的盲目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應在繼續堅持差別電價政策的同時,對差別電價政策作進一步完善,包括在不同行業實施不同的差別電價征收標準,對高耗能落后技術進行及時的甄別,加強對差別電價政策的監管,取消各種不合理的電價優惠,以及合理使用差別電價收入,真正用于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與修復等。
4、出臺和完善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機制和辦法,促進節能發電調度工作的開展。節能發電調度的試點地區要根據國家指導意見的要求和原則,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盡快確定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機制的實施細則,對電量減發機組進行合理補償,促進節能發電調度的開展。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強對試點地區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工作的跟蹤指導。
5、盡快出臺居民階梯電價機制,促進居民合理用電、節約用電。國務院批轉的2010年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中已明確提出,今年要擇機實施居民階梯電價。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2010年公布的《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基礎上,對居民用電成本作更詳細的測算,同時考慮各地區居民用電的不同情況,對居民階梯電價機制作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并盡快出臺,促進居民合理用電、節約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