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03年7月1日起,開始按新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征收排污費。排污收費制度是對于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所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其特點是運用價值規律給排污者造成一定的經濟壓力,促使其減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
排污收費制度是我國環保法律規定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世界各國的通行做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對排污費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全部用于污染治理。
排污費征收體制為屬地征收。排污者按環保部門所發“排污費繳費通知單”,將排污費繳納到財政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代收專戶,當天由商業銀行劃入國庫,國庫部門即按當天收入額的下述比例分別劃繳:10%繳入中央國庫;5%繳入省國庫;85%繳入地方國庫,作為本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而對于排污費的減征、免征和緩征,《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排污者遇臺風、火山爆發、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災害以及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火災、他人破壞等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按照本通知規定申請減繳或者免繳排污費。
而為了防止權利濫用,還規定:“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污費的排污者名單由受理申請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予以公告,公告應當注明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污費的主要理由。”
排污費減免成“籌碼”
《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排污者繳納排污費,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賠償污染損害的責任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那么,這些不繳排污費的企業,環境表現又是如何呢?
8日下午,記者致電“中國水污染地圖”編制方、公眾環境研究中心查詢發現,僅以河北省為例,713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記錄與該中心數據庫12萬個污染記錄進行比對,竟有4000多條結果相匹配,有些結果與這些重點監控企業直接對應。
“2004年至今,有305家企業有違規記錄,這些記錄都是當地環保部門公布并查處的企業污染物超標或私設暗管等違規行為。”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晶晶說。
在河北省“政策性免征”的企業名單中,有石藥集團維生藥業(石家莊)有限公司。但據2012年7月14日的《河北日報》報道,維生藥業系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重點工業污染源。河北省環境保護廳2010年公布的“2009年度河北省重點監控企業環境行為評價結果”顯示,維生藥業的評價結果為黃色(一般),即企業達到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但超過總量控制指標,或有過其他環境違法行為。
近年來,排污費減免成了一些地方“地方政策優惠”、“減輕企業負擔”的借口,甚至成了個別人權錢交易的“籌碼”。
2004年至2005年8月,重慶市銅梁縣環保局局長楊德芳在審核確定重慶中昊鍶業有限公司、重慶銅梁紅蝶鍶業有限公司等12家應當繳納的排污費過程中,違反排污費征收規定,擅自降低排污費征收數額,批準減征、緩征應當征收的排污費,致使銅梁縣財政排污費收入損失3961871.03元。
2005年5月10日,銅梁縣造紙企業污染屢查屢犯案被原國家環保總局掛牌督辦。2007年,銅梁縣監察局給予楊德芳行政開除處分。
水處理"title="污水處理新聞專題">污水處理廠“藏污納垢”
記者注意到,《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也留下一個“口子”,規定“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排污者建成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并符合環境保護標準,或者其原有工業固體廢物貯存或者處置設施、場所經改造符合環境保護標準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繳納排污費。”
據環保部介紹,此次被列為“政策性免征”的,系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排放污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等屬政策性免征企業。
而恰恰是這個“口子”,使污水處理廠成了名副其實的“藏污納垢”之地——排污企業的污水只要排進污水處理廠,就不用繳排污費,而污水處理廠能否消納掉這些污水,達標排放,企業和地方政府并不關心。
據2010年環保部公布的“2009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及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物全年排放超標情況的通報”,全國共監測了1587家國控城鎮污水處理廠,全年監測全部達標的污水處理廠占監測污水處理廠總數的53%,部分測次超標的占31%,全部超標的占16%;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監測中,化學需氧量全年排放超標有19家,新疆、江蘇、內蒙古等省(區)排放超標企業較多。
2011年江蘇省環保廳通報,10起環境違法案件中,有7起是污水處理廠的。企業按環保規定應預處理,但很多化工企業都將廢水直接排放進污水處理廠。有的污水處理廠工藝設計太簡單,水體中的“毒性”無法消除。
2011年12月8日,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屬單位霞灣污水處理廠夜間違法排污,被環保志愿者舉報,很快被株洲市環保局查處。
2011年9月,環保部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名單”中,超標排放的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多達334家,約占總數的五分之一。
那些“政策性免征”多的省份,其污水處理廠情況如何?根據“2011年上半年國家重點監控污水處理廠監督性監測結果超標名單”,記者發現,同期山西、內蒙、江蘇和浙江的超標排放污水處理廠分別有32家、13家、20家和29家。
根據《“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要求,國家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要求將更加嚴格,從一級B提高到一級A。環保部部長周生賢日前表示,抓緊城鎮污水處理廠等設施的減排措施落實,確保重點項目按期保質建成投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