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處理是一項功在當代、造福子孫的社會公益性工程,對于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群眾生活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征收城市污水處理費,對于保障宿州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營,有效緩解市財政支付運營壓力將起到重要支撐作用。
目前,宿州市的污水處理費分兩部分征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用戶由市供水公司代收;使用自備水源的用戶由市污水處理費征收辦公室負責上門征收。2013年,宿州市污水處理費共計征收1500萬元。2013年10月,城南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投入運營后,按合同約定服務價格計算(包括一期在內),市財政年需支付重慶康達環保公司污水處理費5000余萬元,給市財政預算執行帶來很大壓力,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亟待加強。
2014年1月1日起,宿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主管部門將依據國務院頒布并正式實施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及市政府要求,成立聯合執法征收機構,對欠繳、少繳、拒繳污水處理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采取關閉自備水源、處罰、法院強制執行并在媒體曝光等措施,確保宿州市污水處理費征繳率達到國家政策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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