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居民發電除了自用,富余的還可以賣給電網,看上去挺美,但要實現綠色致富還有很長一段路。
按照我國“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分布式太陽能發電系統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000萬千瓦。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更多要靠恰當的政策驅動市場行為。目前惠州自發“電站”,收購價格為每度電約為0.45元,每套設備一個月也就能賺26塊錢,一套設備需8—10年收回投資成本,而這距其壽命期已經不遠,這還是在財政補貼的基礎上所取得的收益。加之自建“電站”還要城市規劃、環境評價、土地等審批報告,如此一來,相比其它發電方式,投入與產出并不成正比,作為普通市民不宜盲目跟風投資,仍需靜觀其變,等待更加成熟的市場和政策環境。
屋頂建個人光伏發電項目,有政策的扶持,也有電網公司的支持,更有收回投資并最終獲益的遠景,但從整體建設情況來看,很多城市都只高高興興一陣子,并沒有形成發展氣候。究其原因,其一,發電站要建在屋頂上,但屋頂的使用,如果不能取得同樓大多數業主的同意,難免引發糾紛。其二,雖然電網公司主動負責建設公共電網改造部分,但并不對光伏設備產品負責,居民自己采購,產品質量無法保證。其三,光伏發電8年后才能收回成本,期間的設備維修問題也是個難題。
相關部門應科學設計,統籌規劃。比如,扶持一批有能力的光伏設備生產和安裝企業,讓其通過與電業、物業、居民之間的溝通協調配合,先在一定范圍內組織試點,試點成功的基礎上,再組織推廣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