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領域的電價改革終于破冰。國家發改委發布征求意見稿,建議今后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盡管初衷是為了節省能源,然而有關變相漲價的質疑卻一直未停,究竟最大的受益者是誰?
10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將居民用電量分為3檔:滿足基本用電、正常合理用電和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電價實行分檔累進遞增。
階梯電價,就是按照電力消費量分段定價,居民用電越多,電費將呈逐級遞增。盡管暫時為征求稿,關于階梯電價實為變相漲價的討論卻一直未停。
改革破冰
這是近年來國內電價的第三次調整,也是民用領域電價的首次調整。此前,2008年8月20日,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2009年11月20日起,全國非居民用戶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2.8分錢。
此次國家發改委就電量檔次劃分提供了兩個選擇方案。第一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70%(全國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電價分別為保持基本穩定和每度電提高1分錢。第二檔電量分別按照覆蓋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戶的電量設置,每度電提價不低于5分錢;第三檔為超過第二檔電量,每度電提價不低于0.20元。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對媒體表示,每戶每月140度電可以覆蓋80%的用戶,這是一個全國平均數。根據上述《標準表》中的統計,用電量在這個平均數以下的城市居民占65%,剛剛過半,還不足2/3;而在農村,這個標準則覆蓋了88%的居民,應該說占到絕大多數?!斑@次征求意見的方案設計中就有城市補貼鄉村的考慮?!边@位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對于階梯電價的嘗試在國外已經有不少國家實施,比如美國、日本、印度、韓國、馬來西亞,并被認為是各國應對能源價格高漲的做法之一。
國外居民電價一般分為3-6檔,其中最低檔為基本用電需求,發達國家設定較高,發展中國家設定較低,如美國新澤西州第一檔電價設定為每戶600度,日本為120度,韓國為100度,香港地區為200度,印度、伊朗為50度。各檔次電價相差約在一倍左右,最高檔電價一般為最低檔電價的1.2-1.5倍。個別國家為保障低收入群體用電的需要,還設置了“生命線電價”,比如日本中部和關西地區電力企業分別對居民月用電量在8度和15度以內部分實行免費。
在我國,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個省份試點階梯式電價。其中浙江、福建分3檔,四川分4檔。第一檔電價在浙江省被定為50度,四川省為60度,福建省為150度。
漲價質疑
盡管初衷是為了節省能源,然而有關變相漲價的質疑卻一直未停,其中第一檔電量過低是討論的焦點問題。
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蘇城鎮居民每月每戶平均用電量為192.5度;2009年遼寧每戶家庭平均每月的用電量為130度;2008年濟南城鄉居民每戶月均用電量為152.35度,全部超過第一檔電價。
此外有部門統計,以廣東為例,各地用電量差異很大,即使在一個廣州市,越秀區與增城市的用電差異也有很大,如果按照最高最低一綜合,得出平均量,看似覆蓋70%,其實相當多家庭最終電價是上漲的。
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經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吳鐘瑚此前表示,基準電量的核算必須考慮地域和季節差異。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南北氣候環境不同,居民用電量差別很大,甚至同一地區冬夏季節用電量也不同。
國家發改委負責人對此稱,“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兩個方案,只是規定各地應按70%或者80%的覆蓋率去確定各地分檔標準,但相同的覆蓋率下,各地具體電量分檔標準會所有不同?!?/p>
另外一個質疑集中在發改委提供的兩套方案都沒有考慮家庭人數對用電基準的影響,有居民表示,如果一家三代人一起生活,電費總量肯定大,這樣的家庭也沿用一個標準,肯定要吃虧。
“看房本”,還是“數人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向記者坦承:“兩個套路各有優劣,對此我們曾反復討論過?!?/p>
按人口數量確定,好處是比較公平;缺點是會使用電分檔情況變得十分復雜,大大增加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尤其是家庭人口數量是經常變化的,甄別難度很大。以家庭為單位確定,優點是操作比較簡單;缺點是無法考慮家庭人口數量不同導致的用電差異,以及一家多個房屋產權、多個電表的情況。
“對此,我們建議以家庭為基礎確定電量分檔”,這位負責人表示,對于超過正常人口數較多的家庭,由各地在確定具體實施方案時采取特殊措施靈活處理,如規定超過一定人口數量的家庭,經一定程序批準后可以申請加裝電表或者增加用電基數等。
對此,有專家建議根據不同地方經濟發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平等情況,確定具體實施方案,不宜“一刀切”。
電力部門成最大贏家
對于征求意見稿的另一個質疑是,電網企業成為此次改革中最大贏家。公開數據顯示,國家電網2009年銷售電量2.2748萬億千瓦時,如果每千瓦時多收1分錢,1年可增收227.48億元,不過目前增收的官方數據尚未公布。
按照國家發改委安排,增收部分將被主要用于三個方面:一是彌補節能減排等環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脫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戶電表改造支出。
在今后“一戶一表”的改造過程中,電網經營企業不得再向居民用戶收取電表改造費用。三是彌補用于燃料成本上漲增加的電網企業購電成本。
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增收款項去向明確,但各部門之間如何分成、如何監審都還存有較大爭議空間。電能從生產到消費中間至少有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兩個主要環節,上述三個支出方面中既有涉及發電企業的節能減排,又有涉及電力輸送環節的電網企業的電表改造等,各部門之間如何“分蛋糕”還需要政府有關部門的妥善協調,并對相應企業的成本進行嚴格核算。
“從長遠來看,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應該交給市場,而非政府直接參與價格制定。未來的電價將隨固定成本和變動成本動態調整,按月或者按季度變動。但是前提是固定成本必須公開透明,變動成本可以監督管控?!眹译姳O會官員此前表示。